陇西堂华容李氏宗族理事会章程
(讨论稿)
陇西堂华容李氏宗族(以下简称总族)理事会为合理规范、持之以恒管好本族事务,特订本章程。
第一条:总族宗旨
1、遵纪守法,爱国爱族;
2、祭祖扫墓,弘扬祖德;
3、褒优贬劣,督学励志;
4、联谊互助,促进和谐;
5、弘扬先进文化,促进民族复兴。
第二条:机构和职责
设总族顾问委员会、总族理事会、总族常务理事会、总族监事会,每届任期五年。
1、总族顾问委员会。总族顾问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族务活动,设主任,副主任、委员若干名。
2、总族理事会。总族理事会即代表大会,决定总族全局性大事,每年召开1~2次大会。决定事项由总族理事会秘书长或副秘书长作记录存档,并在《陇西一家》刊物和网站上登载。设理事若干名,理事由各支族代表出任,其中设理事长1名、副理事长若干名。
3、总族会常务理事会。总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负责全族日常工作,由总族会正、副理事长和秘书长组成。
4、总族监事会。总族监事会监督总族会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和总族财务,设若干名,其中监事长1名,副监事长若干名。监事长列席总族常务理事会。
5、总族理事会秘书处。秘书处负责族务文书和后勤工作。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,副秘书长若干人。
6、各支族组织机构。原则上由各支族自定。支族人数较多的可设支族顾问委员会、理事会、监事会,支族以下设房。人数较少的只设支族长、监事长和顾问。
第三条:总族会及其机构成员产生办法
族公、理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,选举人可以委托他人投票或表决。
一、总族顾问委员会
1、顾问由总族理事会敬聘热心族事、德高望重的族公担任。其中捐资1万元以上的非理事族公均为顾问。
2、总族顾问的名额、年龄和任期不限。
3、总族顾问委员会主任由对总族贡献**的族公担任,副主任设若干名。
二、总族理事会
总族理事会理事由各支族民主选出的代表组成,支族上谱李姓族丁和配偶人数500人以下的选举一人,500~2000人的二人,2000人以上的三至四人。理事可连任,各支族有权调换代表。
三、总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
1、总族理事会设常务理事若干名。总族理事会常务理事候选人由理事推荐,由热心族事的理事出任,其任职前年龄不超过70周岁,任职年龄不超过75岁(本次合族牵头人碧炎公不受年龄限制)。
2、总族理事会常务理事必须经70%以上的理事表决并获表决人数的50%以上的同意,70%以上的理事同意则可以罢免常务理事。
3、总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正、副理事长和秘书长由总族常务理事选举产生和罢免,必须获多数总族常务理事同意才能担任。70%以上的总族理事会常务理事同意可以罢免常务理事会正、副理事长。
4、总族理事会常务理事可以连任,超龄的除外。
四、族会监事会
1、总族监事由族理事会选出,其年龄不限;
2、总族监事必须由70%以上的族会理事表决并获表决人数的50%以上的同意。
3、总族监事会正、副监事长由总族监事选举产生,必须获多数人同意。
4、总族监事可由70%以上的总族理事表决并有70%以上参加表决的同意方可罢免。70%以上的总族监事同意可以罢免监事会正、副监事长。
5、支族机构。支族领导机构由支族族丁参照本章程选举产生。
五、秘书处
1、秘书长由总族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。
2、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,总族常务理事会同意,由理事出任。
六、会计、出纳
总族会计、出纳由总族常务理事会任免并由理事出任。
第四条:祭祖和扫墓
总族集体祭祖和扫墓是落实总族宗旨的重要形式,每年一次。总族以祭祖为主,支族以扫祖墓为主。二者日期要错开。
1、祭祖原则上在李氏宗祠举行。
2、祭祖定于国家法定清明节三天假日内的第三天上午举行。参与人员必须于当日上午九时前到李氏宗祠报到集合。各支族扫墓时间自定。
3、参与上述活动族丁本着自愿原则。祭祖由总族理事会负责组织,扫墓由各支族负责组织。
第五条:经费筹措和管理
1、经费来源主要靠族亲捐赠、族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。
2、经费用途主要有活动经费、族谱编印经费和族产添置、维修等费用。
3、经费管理实行收支分离,钱、帐分管,监事会审计和族公代表大会公布。
4、总族和支族实行两级核算,统一监管。
第六条:族产和李氏宗族文化公园
1、由族公捐资形成的族产(主要为李氏宗祠)实行企业化管理,即在族会占投资51%以上的前提下,动员本族各支族和族公投资入股,投资者共享产权,参与收益分红,总族以族资所有人身份控股并参与管理。可以通过招商引资,以李氏宗祠为核心建设李氏宗族历史文化公园,进而发展成为孝道文化传播基地。
2、李氏宗祠公园景点包括李氏宗祠、石拱桥、龙口瀑布、龙头山、桥头支族先祖墓、龙耳洞、仙人洞以及仙鹅寺、水库风景区等,由总族理事会负责对其开发、保护和管理。
陇西堂华容李氏族公代表大会
2014年4月6日通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