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明祭祀习俗中的中华魂

清明时,上至君王大臣,下至平头百姓,都要在这一节日祭拜先人亡魂。从唐朝开始,朝廷就给官员放假以便于归乡扫墓。据宋《梦粱录》记载:每到清明节,“官员士庶俱出郊省墓,以尽思时之敬。”“参加扫墓者也不限男女和人数,往往倾家出动,数日内郊野间人群往来不绝,规模极盛。

清明祭祀在清明前后,各地有所差异。旧时,北京人祭扫坟墓不在清明当天,而在临近清明的“单日”进行。湖南则在清明节的前三天和后四天的范围内扫墓,称为“前三后四”。上海人扫墓时间,新坟旧坟有别。如果是老坟并已做过法事或道场,扫墓不一定在清明当天,但不能超出前七天后八天的范围,俗谓:“前七后八,阴司放假。”意思是过早或过迟都会失灵。

清明祭祀按祭祀场所的不同可分为墓祭、祠堂祭。以墓祭最为普遍。清明祭祀的特色就是墓祭。另一种形式是祠堂祭,又称庙祭,庙祭是宗族的共同聚会,有的地方径称其为“清明会”或“吃清明”。在祭祖仪式结束后,族长会主持共商族内大事,申诫族法家规,最后会聚饮食。清明处在生气旺盛的时节,也是阴气衰退的时节,人们一方面感念祖先亲人的恩惠,同时以培土、展墓、挂青等方式显示后代的兴旺。

而在现代社会,清明祭祀的方式愈加丰富而别具新意。如网上祭祀,只要登陆相关网站,输入逝者相关资料,便能在网上为故去亲人献鲜花。又如“气球祭扫”,即以放飞写有思念之情的气球代替燃放烟花爆竹。此外,还有“鲜花祭扫”、“音乐祭扫”、“植树祭扫”等各种文明祭扫形式。

对中国人来说,清明时节祭拜扫墓,不仅是仪式,更是心灵的寄托。“近世礼重拜扫,今已阙者四年。每遇寒食,则北向长号,以首顿地。想田野道路士女遍满,皂隶庸丐皆得上父母丘坟,马医夏畦之鬼,无不受子孙追养……然此已息望,又何以云哉?”这是唐代**文学家柳宗元被贬永州司马后,致信父亲的老友许孟容,有感寒食节不能回籍扫墓而写的一段话,真实记录了这个节日在诗人心中沉甸甸的份量。

湖南人的扫墓祭祖习俗和程序大致如下:祭奠者带上香烛、纸钱和作为祭品的鸡、肉、鱼和水果到了坟前,先把坟头的杂草清除掉,再把祭品摆整齐,点好香烛。还要将竹枝缀幡插于墓上,在其周围遍置纸钱,称为“挂青”。再在坟顶上放一挂鞭炮,以此“唤醒”祖先,最主要的是要对着祖先的墓碑磕几个头,焚上纸钱,追思感怀。同时还要吃掉祭品,求得祖先的保佑。(摘自《文萃报》第2187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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